顾问律师
语言 - 英语、中文
侯丽娟律师在中国领先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专注于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涉华跨境并购及外国直接投资领域。她常年为国际机构投资者就其投资亚洲私募投资基金的架构设计与谈判,以及在亚洲的二级市场交易与共同投资提供法律咨询。她亦擅长为亚太地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离岸私募投资基金及开展投资组合管理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她频繁为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提供中国市场准入、复杂创新型投资与收购架构设计等法律建议,并就监管合规、外汇管理、劳动用工等事宜提供专业意见。
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侯律师曾代表众多市场主要机构投资者,深谙该类投资者的运营模式、投资策略、政策导向及流程要求。她还长期代表亚太地区基金管理人设立离岸私募投资基金。这些经验使她能够从多维度深入理解基金文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客户创造附加价值。
投资基金
就施罗德资本在亚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马来西亚退休基金机构通过其新设立的私募资本投资计划,对四支独立管理账户基金进行的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Adams Street Partners在亚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安宏资本在亚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丝路基金在欧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新华保险对一支欧洲私募股权基金的直接投资基金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哈萨克斯坦国家投资公司对多支私募股权基金的直接投资基金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鼎晖投资设立两支开曼群岛房地产基金提供法律咨询
就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一支开曼群岛信贷基金及其多项投资组合退出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嘉实财富设立两支开曼群岛投资基金及其底层资产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Immensus Capital设立一支中国聚焦私募股权基金,并与主要投资者共同设立联合投资载体提供法律咨询
就一家专注于消费品行业投资的亚洲私募股权公司拟设立共同投资载体,及通过该载体拟收购一家中国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就一家迪拜全球投资管理人拟通过基金架构投资英国房地产资产提供法律咨询
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
就Seraya拟收购亚洲及欧洲可再生能源、能源及航运领域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就中信欧洲控股有限公司以2.5亿欧元出售欧洲领先在线旅游服务商Invia集团提供法律咨询
就KPS资本合伙公司全球收购家具品牌国际公司业务(包括其亚洲运营子公司的股权收购)提供法律咨询
就阿森纳资本收购福禄公司全球精细化工业务(含其在苏州的重要生产基地)提供法律咨询
就汉鼎宇诺向星巴克出售其在北京和天津60余家星巴克零售门店运营商的控股权提供法律咨询
公司事务
就美国生命科学公司ProteinSimple在华设立机构及相关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就美国全球性投资银行Houlihan Lokey, Inc.的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就好莱坞顶级人才经纪公司Creative Artists Agency的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就美国高可靠性电源转换产品供应商SL Power Electronics Corporation的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就美国消费品公司Church & Dwight Co. Inc.的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并购
就Seraya拟收购亚洲及欧洲可再生能源、能源及航运领域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就中信欧洲控股有限公司以2.5亿欧元出售欧洲领先在线旅游服务商Invia集团提供法律咨询
就KPS资本合伙公司全球收购家具品牌国际公司业务(包括其亚洲运营实体的股权收购)提供法律咨询
就阿森纳资本收购福禄公司全球精细化工业务(含其在苏州的重要生产基地)提供法律咨询
就汉鼎宇诺向星巴克出售其在北京和天津60余家星巴克零售门店运营商的控股权提供法律咨询
基金与金融服务
就施罗德资本在亚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马来西亚退休基金机构通过其新设立的私募资本投资计划,对四支独立管理账户基金进行的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Adams Street Partners在亚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安宏资本在亚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丝路基金在欧洲的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新华保险对一支欧洲私募股权基金的直接投资基金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哈萨克斯坦国家投资公司对多支私募股权基金的直接投资基金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鼎晖投资设立两支开曼群岛房地产基金提供法律咨询
就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一支开曼群岛信贷基金及其多项投资组合退出交易提供法律咨询
就嘉实财富设立两支开曼群岛投资基金及其底层资产投资提供法律咨询
就Immensus Capital设立一支中国聚焦私募股权基金,并与主要投资者共同设立联合投资载体提供法律咨询
就一家专注于消费品行业投资的亚洲私募股权公司拟设立共同投资载体,及通过该载体拟收购一家中国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就一家迪拜全球投资管理人拟通过基金架构投资英国房地产资产提供法律咨询
科技
就施罗德资本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高科技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Adams Street Partners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高科技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美国高可靠性电源转换产品供应商SL Power Electronics Corporation的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医疗健康
就施罗德资本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医疗健康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Adams Street Partners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医疗健康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生命科学
就施罗德资本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生命科学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Adams Street Partners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生命科学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美国生命科学公司ProteinSimple在华设立机构及相关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消费品
就施罗德资本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消费品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Adams Street Partners多项直接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投资及共同投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对专注于亚太地区消费品企业投资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
就美国消费品公司Church & Dwight Co. Inc.的中国公司与劳动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