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律师同时处理航空合资企业、航空基金、伊斯兰金融、设备租赁及一般银行业务。其主要客户为中国及欧洲的国际飞机租赁公司与金融机构。
黄律师是本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专精于航空法与资产融资领域。他为金融机构、租赁公司、航空公司及飞机所有者就各类飞机融资交易(包括银团贷款、预付款融资、表外融资、伊斯兰金融及出口信贷机构融资)、跨境租赁交易(包括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税收租赁及采用天津特殊目的公司结构的境内经营租赁)、商用飞机机队采购项目、飞机租赁更新、发动机及客舱设备采购、按小时计费协议、二手飞机及飞机控股公司的买卖、中国内地航空合资企业、许可安排及税收租赁重组等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近期,他代表一家中国政策性银行完成涉及八架飞机的融资交易,这些飞机已转租至全球六家航空公司,其中包括多家国家航空运营商及快速发展的低成本航空公司。他还为一家主要飞机租赁公司设立离岸租赁平台并收购其飞机资产组合提供法律咨询。
黄律师为中国境内多家最活跃的飞机租赁公司处理跨境飞机租赁与融资交易。这些交易在商业、工程及法律层面均涉及复杂谈判。在商务喷气机领域,黄律师为该地区众多运营商及飞机所有者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