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法律经理
丁承志律师具备英格兰与威尔士执业资格,在航运与国际贸易领域拥有卓越的执业经验。他独特的职业发展路径——于2007年率先取得中国律师资格,随后赴伦敦执业——使其在跨境事务中具备无可比拟的战略优势。
语言 - 英语、中文
司法管辖区 - 英格兰及威尔士、中国内地(非执业)、爱尔兰共和国(非执业)
丁律师为全球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其客户群体涵盖船东、运营商、租船方、保赔协会、大宗商品贸易商、金融机构及造船企业。他常年就复杂合同的起草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包括租船合同、提单、物流合同、造船合同及退款保函、二手船买卖协议、大宗商品贸易协议以及船舶管理合同(如SHIPMAN标准合同)等。
丁律师在诉讼与仲裁领域经验丰富,曾代表客户在英格兰高等法院及LMAA、HKIAC、CMAC等知名仲裁机构处理高标的额争议案件。他在判决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方面具有专长,尤其擅长处理涉及中国内地的复杂执行程序。丁律师协助客户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债务追偿,并指导客户战略性地运用跨境担保工具(包括履约保函与见索即付保函)以规避国际交易风险。
丁律师曾入选著名的"英国大法官中国青年律师培训计划",在伦敦金融城航运律师事务所及顶尖出庭律师事务所完成专业培训,这巩固了其在国际法领域的执业根基。他精通普通话与英语,善于引导客户应对跨境业务中的法律与文化差异。
*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和一家独立的中国律所—广东伟途律师事务所设立了CEPA联营“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伟途律师事务所联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中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在CEPA框架下,香港的律师事务所获准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作,在中国针对受中国法和非中国法管辖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涉及共同海损要素的高价值LMAA仲裁——提单与租船合同争议
代表主要货方处理因共同海损事件引发的超千万美元争议。本案涉及平行诉讼程序,核心争议焦点包括船舶适航性问题以及货方是否应承担共同海损分摊责任。
跨境判决执行:在中国内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就国际客户在中国内地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包括国际商会及LMAA裁决)与香港裁决的复杂程序提供法律咨询。凭借对最高人民法院上报机制及地方程序细则的深刻理解,制定高效执行策略。团队担任国际客户与中国内地律师的沟通桥梁,确保执行流程顺畅推进。
开创性地采用适用英国法律的CMAC仲裁
代理一宗标的额超4,000万美元的特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该案虽不涉及中国实体,但适用英国法律,并呈现复杂的法律冲突与管辖权争议。通过主导法律策略,与英国出庭律师及外国法律专家紧密合作,向仲裁庭构建了具有说服力的案件论证体系。
关于保函解释的标杆性案例:"Zagora"轮英国高等法院判例
协助船东就承租人凭保函无正本提单放货引发的责任问题提出高风险索赔。通过精准法律分析成功确立承租人对船东损失的赔偿责任,并在英国高等法院赢得标志性胜诉。该案判决已成为保函解释领域的权威先例,为全球船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护依据。
英国法专家顾问:协助中国仲裁案处理复杂船舶融资问题
就一宗中国仲裁案件为客户提供关键支持,该案结果取决于对复杂船舶融资架构中受英国法管辖交易文件的正确解释。通过与中方律师团队协作,起草全面的专家法律意见书,成功解构复杂金融架构,并根据英国法清晰阐释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金融机构顾问:审阅造船退款保函
担任数家中国主要商业银行的首选外部法律顾问,通过审阅英国法管辖的退款保函及见索即付保函,为高价值造船项目提供全面风险保障。作为该领域的权威法律专家,已累计审阅并提供咨询的保函数量逾百份,凭借可靠的战略性建议助力银行客户有效规避风险,稳健推进相关交易。
船舶管理专业服务:为船东与管理公司提供仲裁及咨询
就SHIPMAN等船舶管理协议引发的争议为船东及船舶管理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案件常升级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提供争议前的合同审阅及谈判支持,在仲裁程序中代理客户处理运营成本、船员管理、安全合规及履约争议等索赔案件。通过仲裁与和解成功解决多起纠纷,有力维护客户的商业利益与运营声誉。我们代表不同主体的均衡经验为客户提供独特的战略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