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伟途律师事务所*
语言 - 普通话和英语
司法管辖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纽约
佘海婧律师在协助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开展各种船舶融资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加入伟途之前,佘海婧律师曾在美国明尼苏达州联邦破产法院实习,曾在上海、北京两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工作,曾为美国某上市公司提供常驻法律服务。
佘海婧律师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国际商务)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并取得JD职业法律博士学位。
*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和一家独立的中国律所—广东伟途律师事务所设立了CEPA联营“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伟途律师事务所联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是中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在CEPA框架下,香港的律师事务所获准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作,在中国针对受中国法和非中国法管辖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售后回租
协助某中国大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两艘价值 9,600 万美元化工石油船的售后回租项目。
融资租赁
协助某中国头部租赁公司,完成一艘价值 2330 万美元散货船的融资租赁项目。承租人为某中国国有投资集团的子公司。
建造与销售
协助某中国金融租赁公司,完成价值1.57亿美元的超大型乙烷运输船的建造与销售的融资项目,承租人为某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子公司。
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为某美国上市公司提供驻场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合同审阅、数据隐私、内部调查与合规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