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 英语、普通话、粤语
司法管辖区 - 香港
梁律师擅长为香港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本地企业集团及金融机构提供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公开收购、私有化、股权及债务融资、商业交易及一般合规事务的法律服务。
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就要约人组建财团及根据香港收购守则实施部分要约以进一步收购及巩固公司控制权提供法律服务。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就受要约公司根据香港收购守则实施计划安排及撤销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LF International Pte. Ltd.
就要约人收购公司30.9%股份及根据香港收购守则实施强制性全面要约提供法律服务。
香港中国旅行社
就客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进行的涉及子公司视作出售的须披露及关联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新加坡跨国投资公司
就客户对(i)一家中国在线医疗咨询服务提供商;(ii)一家中国增强现实眼镜及软件公司;及(iii)一家中国在线骨科医疗平台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跨国投资公司
就客户对(i)一家从事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及人脸识别技术开发与销售的公司;及(ii)一家中国电致变色技术开发商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金融机构
就客户对(i)一家中国线上社区团购生鲜及日用品平台;及(ii)一家中国无晶圆半导体设计公司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